洛阳市工商联联合市法院、市检察院
依法维护非公企业合法权益 促进非公经济健康发展
近日,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全市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大会要求,充分发挥市法院、市检察院在民营企业健康发展方面的服务保障作用和工商联的桥梁纽带作用,推动构建“亲”“清”政商关系,洛阳市工商联联合市法院、市检察院共同出台《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洛阳市人民检察院 洛阳市工商业联合会关于建立联动工作机制 依法维护非公有制企业合法权益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洛中法〔2019〕9号)文件。
《关于建立联动工作机制 依法维护非公有制企业合法权益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提出:一、建立沟通联络机制,共同成立协调联络工作领导小组。二、建立联席会议机制,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三、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定期通报非公企业纠纷情况,及时提醒可能涉法涉诉的相关情况。四、建立联合调研机制,针对非公企业涉法涉诉问题共同研究风险防范和处置对策。五、建立联合普法机制,聘请非公经济代表担任法院、检察院特约监督员,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引导企业防范风险、理性维权。六、建立问题通报反馈机制,组建法律顾问团队,对非公企业反映的涉法涉诉问题评估研判,确有必要的以书面形式通报法院、检察院。七、建立提升法人管理水平机制,对案件办理中发现的法律风险及时提出司法建议、检察建议,帮助非公企业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和法律风险防控机制。八、完善诉讼对接机制,引导当事人优先通过调解解决纠纷。九、强化司法保障机制,经调解达成的督促当事人及时履行调解协议,调解不成的依法导入诉讼程序。十、探索构建网上纠纷化解机制,构建相互贯通、资源共享、安全可靠的矛盾纠纷化解信息系统,创新开展在线解决纠纷,完善在线调解程序。
这是继2018年12月18日,市工商联、市中院、市检察院联合召开司法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发展座谈会之后,再次联合服务我市非公经济高质量健康发展的又一个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