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将开展涉企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监督,涉及多个职能部门

文章来源: 时间:2023-05-19 18:36

  5月至7月我市将开展涉企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监督,持续优化政治生态和营商环境,保护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

选取与企业联系密切程度高、涉企行政执法相对较多的工信、公安、人社、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住建、交通、文化和旅游、应急、市场监管、城市管理等11个职能部门

根据工作安排,本次专项监督以全市统一组织、市县(区)同步实施方式进行。市、县(区)两级分别成立相应专项监督小组,,对在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期间办结的涉企行政执法案件开展专项监督。

监督内容主要包括:

实施步骤分为自查自纠、集中督查、推动整改、总结提升等阶段。

  针对各部门自查尤其是集中督查中发现的涉企行政执法相关问题,市、县(区)两级专项监督小组将压实被监督部门整改责任,对存在问题进行汇总梳理,按照“定领导、定责任、定措施、定时限”的“四定”要求,分门别类建立整改台账,健全跟踪问效机制。

  据悉,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将深挖和惩治涉企行政执法背后的责任、腐败和作风问题,严肃查处涉企行政执法监管不严、失职失责,以权谋私、收受贿赂,滥用职权等问题,对涉企行政执法中的违纪、职务违法、职务犯罪等问题线索,依规依纪依法予以处置。同时,在查处涉企行政执法问题线索时,还将深化运用“四种形态”,认真落实“三个区分开来”,实现精准规范追责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