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洛阳市委统战部
洛阳市工商业联合会
关于评选表彰洛阳市
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的通知
各县(市)区委统战部、高新区党工委、伊滨区党工委、工商业联合会、市属商会:
近年来,洛阳市非公有制经济蓬勃发展,已经成为支撑经济增长、促进创新、扩大就业、增加税收、服务民生的重要力量和活力源泉,大批优秀的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不断涌现。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引导广大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爱国敬业、守法经营、创业创新、回报社会,市委统战部、市工商业联合会决定联合开展洛阳市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评选表彰。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表彰名额
(一)评选范围。市内私营企业出资人(民营企业主要负责人),不含港、澳、台人士及外国国籍人士。
(二)表彰名额。本届表彰名额为50名,表彰名额分配详见附件2。
二、评选条件
优秀建设者应符合思想政治强、行业代表性强、参政议政能力强、社会信誉好的标准,切实做到爱国、敬业、创新、守法、诚信、贡献,在县区和同行业中起表率作用。
(一)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政治立场坚定;
(二)坚守实体经济,坚持创新发展,具有行业代表性和先进性,在纳税、安排就业等方面贡献突出;
(三)认真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积极实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注重应用新技术、发展新产业、打造新业态、运用新模式,在高科技高成长性产业、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方面有积极作为,推动并积极践行经济高质量发展;
(四)企业依法纳税、生产经营良好、管理制度完善、资产质量较高,及时足额缴纳员工“五险一金”,企业党、工会和团组织健全并发挥较好作用;
(五)自觉履行社会责任,认真践行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踊跃参与凝聚力建设行动、“两个健康”行动计划、“千企帮千村”精准扶贫行动、光彩事业、公益慈善事业等,积极履行社会责任,自觉回报社会,有良好的社会形象和社会影响力。
三、评选办法和要求
(一)坚持评选标准,确保推荐质量。严格推荐条件,注重政治表现、工作业绩、贡献大小、社会形象,认真把关,确保质量,真正把优秀企业家典型推荐上来。
(二)严格推荐程序,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各县(市)区要向社会公布推荐评选名额、条件和程序,企业家个人自愿参与,社会广泛推荐,由参评人所在的企业党组织或企业所在县(市)区级党组织推荐申报,所有推荐人选要经过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综合评价,并征求县(市)区纪检监察机关意见,综合评价超过半年的人选,要对其个人守法和企业经营等方面的最新情况作深入了解。各县(市)区对本辖区推荐的市优秀建设者参评人进行评审{市直商会推荐的市优秀建设者人选,由商会所在地县(市)区予以综合评审},研究提出人选和后备人选名单,推荐人选和后备人选名单在县(市)区党委机关报及参评人所在单位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对公示无异议的人选和后备人选经县(市)区党委同意后,将推荐人选材料报送至市评选表彰委员会办公室。市评选表彰委员会办公室审核推荐人选材料,提出人选建议名单,报市评选表彰委员会审定。审定的人选名单在市级媒体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根据公示情况确定受表彰人选。
(三)严肃评选纪律,做好核查处理。各级有关评选单位对公示期间署名反映的问题,要专门进行核实,提出处理意见。作为人选和后备人选上报市评选表彰委员会的,应附处理意见和核实材料。对在市级公示期间被署名举报的人选,由推荐的县(市)区核查并提出书面意见报市评选表彰委员会。
(四)按时报送材料,确保工作进度。请各县(市)区于11月20日12:00前将推荐报告、审批表、综合评价总评表、人选及后备人选汇总表、考察报告各一式五份,A4纸双面打印,报送至市评选表彰委员会办公室。同时,报送电子版。相关表格请在市工商联网站下载。
网址:www.lysgsl.gov.cn
四、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此次评选表彰工作的组织领导,市委统战部、市工商业联合会联合成立洛阳市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评选表彰委员会,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工商联组织部,承担组织协调和日常工作。请各县(市)区尽快组织实施,成立相应机构,并将联系人和联系方式于11月15日前报市评选表彰委员会办公室。
评先表彰委员会办公室:
主 任:苏银松(兼)
副主任:徐小强(兼)
陈伟勋(兼)
联系人:市工商业联合会组织部 周亚娟
联系电话:0379—63937703
电子邮箱:
通讯地址:洛阳市洛龙区太康路人防办530
邮政编码:471000
附件:1、名额分配表
2、洛阳市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审批表
3、汇总表
中共洛阳市委统战部
洛阳市工商业联合会
2018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