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工商联反映:住房保障是关系国计民生和社会稳定的重大问题,它关系到成千上万个家庭的“安居梦”。近年来,我省各地在大力实施棚户区、城中村改造工作的同时,不断加大保障性安居工程的建设力度,得到人民群众的一致好评。但在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还存在着“五对矛盾”。一是人口纾解与群众安土重迁的矛盾。在棚户区改造过程中,将有大量居民迁离原址,对他们来说,这意味着生活方式、生活环境和社会关系的巨大改变。而保障性住房项目为了控制建设成本,又多布局在用地价格较低、相对偏远的郊区,许多居民出于心理和情感因素,购买保障性住房的积极性不高。二是建设任务紧迫与审批手续繁琐的矛盾。保障房项目前期的手续办理,与商品住宅房程序基本相同,《土地证》、《土地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及《销售许可证》等各类证件的办理,有着严格的条件和要求。但保障房项目建设是为了解决住房困难群众的刚性需求,工程的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繁琐的审批手续,往往成为影响工程进度的重要原因之一。三是资金需求量大与总体投入不足的矛盾。保障房建设往往是成片、大规模的开发,资金投入量较大,开发商在前期需垫付大量土地补偿金,建设过程中也需要大量资金的继续投入。而当前各地对保障性安居工程的总体投入仍比较低、融资模式仍相对单一、资金的运转效率也不高,市场化运作机制运用的也不够充分,成为制约项目建设的重要瓶颈。四是群众亟待入住与住房分配迟滞的矛盾。保障房建设项目是从根本上解决广大低收入群体住房困难的有效手段,在群众看来,住房分配是越快越好、越早越好。但由于部门间协调不畅等问题,部分保障房小区还存着大量建好的房源却迟迟未能分配到居民手中,严重影响了开发企业资金的及时回笼和保障房建设工作的整体推进。五是群众心理期待高与服务配套差的矛盾。买一套房子,往往要耗费一个家庭几年乃至一生的积蓄。正因为如此,居民购买保障房时,对房屋质量和配套服务往往有很高的心理期待和品质要求。由于城市基础设施配套建设明显落后于城市框架的迅速扩张,许多位于郊区的保障房小区周边基础设施不够完善,导致群众对这些保障性住房只能望而兴叹、不敢购买。
为此,开封市工商联建议:
1、加强统筹协调。保障房建设要坚持“一盘棋”思想,选址统一布局、资金统一调度、房源统一分配。把分散的资源特别是房源统筹起来使用,根据各地棚户区、城中村改造拆迁安置工作的总体进度,科学分配,合理调度,提高使用效率。在保障房项目选址上,可与旧城改造相结合,按质论价,适当拉开保障房的层次。
2、加快完善配套。在保障房规划建设早期,政府应提前调查保障房周边市政配套设施的基本情况,及早投资建设配套的市政电力、上下水、排污管线。在保障房项目建设后期,市政部门应及时调整和安排公交线路向保障房小区延伸;积极鼓励大型医院在保障房小区建立小型分院或医疗保健站所;积极鼓励民间资本在保障房小区开办小学、幼儿园。
3、加快审批进度。政府相关部门要把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加大协调力度,特事特办,急事快办,在不违背政策法规的前提下,为保障房建设“开绿灯”,积极探索“一站式”审批、模拟审批、并联审批等新的审批模式,不断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的审批效率,切实减轻开发企业的负担。
4、加大保障资金。政府要积极整合支持棚户区改造、保障性住房建设的各类资金,不断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实行保障房资金专款专用,做到按时足额拨付到位。建立对供需双方都行之有效地监督制约机制,对不能按合同约定向开发企业支付资金的单位,应严格处罚;对企业自身原因延误工期的,要追究相应责任。由于保障房项目公益性强、收益低,政府要加强引导,积极协调金融机构向保障房开发项目融资,同时认真组织专家进行项目可行性论证,帮助企业有效规避资金风险。要积极引入市场化机制,积极探索政府购买市场房源等新的模式,不断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