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精准扶贫 齐心协力打赢脱贫攻坚战

文章来源: 时间:2016-05-10 14:19

  消除贫困、改善民生、逐步实现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我们党的重要使命。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从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斗目标出发,明确到2020年我国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贫困县全都摘帽,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我省是扶贫开发任务比较重的省份。虽然近年来减贫效果明显,但我省仍有560万左右贫困人口,总量在全国排第三位,要达到“十三五”时期每年100万左右贫困人口稳定脱贫目标,时间紧迫、任务艰巨。
  精准扶贫必须建立开发式、造血式扶贫的长效机制,激活内生动力。近年来,省工商联围绕省委决策部署,在建立扶贫长效机制方面进行了有益探索。自2007年以来,连续9年在全省范围内实施开展了“千企帮千村”活动,参加帮扶的企业和得到帮扶的村累计均突破10000家。活动得到国务院扶贫办、全国工商联的充分肯定和表彰。前不久,全国工商联、国务院扶贫办、中国光彩会联合发出通知,要求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万企帮万村”精准扶贫活动。当前,省工商联贯彻落实通知精神,把“千企帮千村”活动与精准扶贫紧密结合,引导民营企业精准扶贫到村、到户、到人。
  实践证明,引导民营企业等社会力量参与扶贫是实现农民有效脱贫,脱贫后不返贫的有效途径。一是有助于补齐政府扶贫的“短板”。扶贫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现有的政府主导的扶贫资源可挖掘的空间已近极限,社会力量参与扶贫,可以有效解决“钱从哪里来”、“钱花哪里去”的双重困境。二是有助于释放经济发展的潜能。民营企业等社会力量到贫困地区投资创业,由被动“输血”变主动“造血”,既可帮助贫困人口提高收入,加强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有效扩大消费和投资需求,也可实现企业发展的战略延伸和可持续,释放贫困地区的市场潜力,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三是有助于形成促进和谐的合力。社会力量参与扶贫,有利于促进不同社会群体和阶层的沟通交流,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省委省政府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明确提出,“鼓励支持民营企业、社会组织、个人参与扶贫开发,实现社会帮扶资源和精准扶贫有效对接”,“工商联系统组织民营企业开展‘千企帮千村’精准扶贫行动”。为落实省委扶贫工作会议精神,鼓励引导更多社会力量参与精准扶贫,形成多点发力、各方出力、共同给力的工作格局。我们建议:
  一是强化政策激励。出台具体支持政策,鼓励引导民营企业参与产业扶贫,在资金扶持、贷款贴息、土地流转、上市融资等方面给予倾斜。加大宣传引导力度,积极宣传社会力量参与精准扶贫的先进典型和优秀案例,不断发挥典型引领作用和辐射效应,最广泛地动员各方面社会力量参与精准扶贫。注重荣誉利益激励,对于社会力量参与精准扶贫作出突出贡献的,在政府项目资金支持、政治安排和评选表彰等方面给予优先考虑。
  二是健全机制保障。建立社会扶贫资源投送机制,支持社会力量在遵循市场经济规律、义利兼顾的基础上,通过投资兴业、培训技能、吸纳就业、捐资助贫等多种方式,吸引各种资源要素向贫困地区转移。健全政府购买扶贫服务机制,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支持各类市场主体和社会组织承接公共扶贫服务,解决实施精准扶贫过程中资源供求失衡的问题。完善社会组织培育孵化机制,积极孵化和培育与扶贫相关的社会组织,强化社会扶贫公益组织的培育发展,降低扶贫社会组织注册门槛,优先发展具有扶贫济困功能的各类慈善组织,支持社会组织承担扶贫项目实施。加快建立扶贫志愿者工作机制,促进智力人才向贫困地区流动。完善扶贫绩效监督评估机制,推进实施第三方评估,建立科学、公开、透明的社会扶贫绩效监督评估机制。
  三是深化平台支撑。建设社会扶贫公共平台,在建立精准扶贫工作机制的基础上,依托互联网和移动网络技术,建立统一的社会扶贫工作信息交流平台。打造精品精准扶贫品牌,及时总结提升各级各地组织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扶贫开发的经验和做法,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可持续的好模式、好典型,构建起一批知名度高、影响力大、号召力强的社会扶贫精品公益品牌,作为项目和工程来推进,统一组织、引导和管理。